今年续费时才知,保单上的交付期限,是通过打钩选择的,夏艳在“二十年”一栏打了钩,并没按当初双方口头商定,在“十年”一栏打钩;这样一来,杨女士买的“十年”期保险,就变成了“二十年”,保费相应要付近百万元。
口头商定的是买“十年”期保单,可保险员却在“二十年”期的地方打了钩,保险员随便一错位,消费者就得付近百万元保费。
消费者杨女士投诉,她经朋友先容,通过保险业务代表夏艳,为家人买了“财富人生”等保险,当时口头商定:按月交费,共交十年,每年交保费4.825万元,共计48万多元。一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: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她说,出于对夏艳的信任,并没当真审查保单就在保单上签了名,并首付了一年保费。